教育部关于同意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变更举办者之一的批复
时间:2024-06-30 阅读:1022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变更举办者的请示》(渝教文〔2019〕22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举办者之一由“重庆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乐贤教育咨询(赣州)有限公司”。
二、你委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乐贤教育咨询(赣州)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推动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顺利转设。
(编辑:民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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