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食品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

时间:2024-06-30    阅读:1026

学院名称: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233

河南省招生代码:6296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根据国家和我省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纲要(2011-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省唯一的食品类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主要为漯河中国食品名城和河南食品工业大省培养食品产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河南省食品职业教育集团牵头组建单位。

学院根据当地产业需求设置专业,实施定向培养。开设有食品类、计算机类、机电类、市场营销类等20多个专业。实行专家治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注重技能训练。中国十大杰出职业院校校长、硕士生导师李五聚教授为学院院长,河南省职业教育专家、食品学博士、硕士生导师高愿军教授为教学副院长,河南省食品专家、中国第一支火腿肠发明人张学全为食品类学科带头人,知名专家学者张文正、邵鸿鸣、崔国荣、程晋国等在校专职任教。建有肉品工艺、乳品工艺、饮料工艺、食品焙烤、食品微生物、食品分析、食品检验、电子技术等31个专业实验实训室和34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为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提供了保证。河南省教育厅评估认定学院食品类专业为河南省职业教育重点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特色专业建设试点。2008年3月,河南省教育厅依托学院成立了河南省食品职业教育集团,集团成员有30所相关院校,9家食品科研机构、38家省内外著名食品企业,为学院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平台。

学院切实保证学生就业。近年来就业率99%以上,学生就业在双汇集团、乐天澳的利、可口可乐、卡夫、康师傅、旺旺、统一、喜之郎、亲亲、盼盼、索尼、松下、三星等国内名优食品企业和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受到了企业的普遍赞誉和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充分认可。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处、就业处、纪检监察处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宝室设在招生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已取得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及具有相同学历人员。

四、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计划数(人)学制层次招生类别学费(元/年)

1食品加工技术170三年专科文理(含对口生)5600

2食品营养与检测170三年专科文理(含对口生)5600

3农产品质量检测100三年专科文理(含对口生)5600

4市场营销80三年专科文理(含对口生)5300

5机电一体化技术80三年专科文理(含对口生)5600

合 计600

五、教育类型及待遇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

六、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和职业基础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综合考核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300分(三个科目各占100分)。

2、职业基础综合素质考核。职业基础综合素质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3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

3、加分政策。按省定高招加分政策执行。

七、录取工作

(一)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二)总分测算:

考生总分为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5+职业基础综合素质考核得分*0.5+照顾加分。

 (三)录取工作程序

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

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按职业基础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公示预录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预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5、上报预录结果。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6、下发录取通知书,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

7、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可根据报考人数情况,将该专业的部分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总生源不足,不足部分调转为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八、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和优秀学生奖励政策

1、为特困生开启“绿色通道”根据实际经济困难程度,采取“缓、减、免”等措施,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2、我校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每年6000元。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每年3000元/生。

3、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面达30%以上。

4、学校成立勤工助学委员会,专人负责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广开勤工助学渠道,努力帮助贫困学生。

九、收费标准

统一按照特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专业进行收费,各专业学费每年分别在5300元——5900元之间,住宿费500元/年,书费400元/年。


(编辑:民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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