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2024-06-30    阅读:1026

一、学校名称: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047

三、学校性质:国家计划内统招院校

四、招生计划和专业:

详见《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2013年单招专科招生计划》

五、招生对象:

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取得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六、报考时间及方式

(一)报考时间

报考时间:4月23日8时-4月25日18时

(二)报考方式

1、网上填报志愿:

报考我院单招的考生,于4月23日8时-4月25日18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的单招章程,按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2、报考资格审查:

4月28日-30日,在我院网站上公布2013年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三)信息确认、缴费及察看考场

考生须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基础上,在5月6日-5月7日12:00时前到我院进行报考信息确认,现场办理“报考信息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为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1、现场确认单独考试招生报考信息;

2、考生高考报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全国、全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获奖证书需出示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4、如携带能说明考生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各类证书,请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6、报考考试费:100元,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纳。

7、考生所交材料和报考考试费概不退还。

七、考试安排

(一)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

1、准考证领取:5月6日-5月7日统一到学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间及科目:8月12日


考试时间专业科目形式地点
9:00--11:00所有专业综合基础测试笔试学院主校区
13:30开始所有专业职业素养测试面试学院主校区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1、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其中,笔试考试满分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计400分。

2、笔试和面试的基本要求。

(1)笔试:主要考察学生人生观、价值观、逻辑思维、素质修养等内容。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仪容仪表(形象形体)、精神面貌、语言(含英语)、专业及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

具体要求与实施细则,请登陆我院网站查看。

(三)考试考核成绩确定

1、考生最后成绩由综合基础测试成绩和职业素养测试成绩组成。

2、各项优惠政策按《河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执行。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综合考试及职业素养测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

(二)考试: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三)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职业素养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5月16日前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十、监督机制

1、学院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本次自主招生工作。

2、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在本次招生工作中要求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和本省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违者追究相应责任。


(编辑:民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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