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是秽行的法律庇护所吗

时间:2024-06-29    阅读:1022

    在大学,我们只听说有管基建的人物贪贿入狱,而以学术权力来交换金钱和肉体,被法律处理的,几乎未曾有之。难道大学是学术权力腐败的法律庇护所吗?

    大学的丑闻还有没有尽头啊?抄袭案已经起腻了,论文署名者不负责已是惯例了,学官有丑闻后绝不辞职也是完全可以预计了,又来了更形其丑的“肉弹贿赂”。

    中央音乐学院的梁老教授是最新的丑闻主角。在招博过程中,梁老教授不仅取获了报考者的10万金钱,还猎取了报考者的肉体。报考者读博梦碎,梁老教授被迫露脸。

    说这是一个最新的丑闻,丑不在肉体关系,而在于肉体关系作为一种交易。很多人指斥梁老教授与报考博士的女学生发生肉体关系,是为老不尊,师道丧失,乃至形同禽兽。我想,仅仅肉体关系而言,实在不必如此大动干戈。

    如果这是一场爱情,梁老教授只能算是婚姻出轨。世界上并不排斥老少恋,一个老男人爱上如花似玉小女子大概可算传奇。但梁老教授并非陷入了爱情,他与报考者的肉体关系甚至不如无利益交换的“一夜情”单纯,而是一场建立于博士招生的交易,是以学术权力为基础的肉体交易。

    梁老教授的交易已经完成,贿金和“肉弹”都已收下,只因他的个人努力没能决定行贿者达到读博的目的,事情才败露出来。

    我想,如果事实成立,梁教授应该用受贿和收受色情贿赂加以处理。然而,暂时还没有法律调查加入进来,学校只是停止梁老先生的教书育人活动。

    一个读博未遂的行贿者的不满,使大学的污浊再次显形。此前,女学生突然大爆“献身取利”的内幕,不止一回。此前,招生中的权钱交易,更是不时听闻。梁老教授把曝光出来的受贿水平提高了一个层次,招博需要身体的贡献,还要收下10万巨款。

    一直以来,学术腐败大致被认为是围绕学术内容而形成的腐败行为,如伪造成果、掠夺劳动、交换评奖、中饱经费等等。现在看,学术权力的腐败,非仅发生于学术官员,非仅发生于学术本身,而是发生在与学术有关的全过程之中。功课能否及格、读研读博是否成功,都将产生金钱与肉体的输送,与社会上一个工程、一份职业是否能够获得,也取决于金钱美色一样。

    官员腐败的查处虽不可谓彻底,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好歹还要查处一些。在大学,我们只听说有管基建的人物贪贿入狱,而以学术权力来交换金钱和肉体,被法律处理的,几乎未曾有之。政治权力与学术权力,可以获得同样的收成。政治权力的腐败主要是令人愤怒,而学术权力的腐败则主要令人鄙夷,但两种腐败的法律风险不至于也要大不相同吧。

    经常听人说大学教师是个普通职业,言下之意是不可有特殊要求。然而,哪怕我们对大学断绝精神的幻想,哪怕我们对师道不再有任何期待,但一个普通的职业何以产生巨款与肉体的交易,谁能说说?

    让我们承认大学就是普通的单位,教授就是普通的职业,而且不只是承认而已,而且认定了大学和教授就该是这样,从而为大学精神解套,为师道承担解套,让大学和教授都轻松起来,不再守护什么,不再坚持什么,但也不至于要忍受乃至放纵这里成为最安全的秽行庇护所。

    或曰“大学和教授不能离开社会环境而存在”,有丑闻似可理解。只是,当你要对大学和教授给予“普通”而非尊敬的态度,大学和教授还是要维护其“清高”的。改孔子之言,唯大学与教授为难养也,近之则骄,远之则怨。 (刘洪波)


(编辑:民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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